失业金领取以及失业金领取步骤

我是网站访客2024-04-25 07:10:50192阅读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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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失业金怎么领取

按如下步骤进行领取失业补助金: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然后向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失业金领取以及失业金领取步骤

失业金怎么领

失业金的领取方式如下: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申请领取失业金有以下步骤:

1、确认自己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2、去参保单位领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3、去失业保险中心领取《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并填写。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社会保险法》第45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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