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和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131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HELLO!当你打开这篇文章的时候那一定是特别的缘分!下面跟随众乐多普法小编一起来欣赏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信用社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这篇优秀的资料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连带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 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
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如下: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超出保证期限的。
主合同无效,保证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人不担责的五种情况: 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 承担民事责任 。
哪些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有哪些
债务担保人责任可以免除的情形,如下: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和前款规定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综上所述,受欺诈、胁迫或者是恶意串通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人不担责的五种情况: 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 承担民事责任 。
超出了保证责任期限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存在中规定的免责情形的。在没有经过保证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对主合同进行变更。没有经过保证人的同意,就擅自转让了债务的。
保证责任的免除情形有:主债务消灭、保证期限已过、债权人免除、保证人死亡或被撤销且无财产可供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混合、债权人拒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