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侵权有哪些表现及特殊侵权行为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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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法律主观: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情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行为,或称职务侵权损害行为,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
民法典规定特殊侵权行为包括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侵权行为、产品质量责任、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物件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等。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 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按侵害对象分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法律分析: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特殊侵权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即不仅具备一般侵权行为责任的全部要件, 或者还须具备其他要件时,当事人才能承担的侵权民事责任。
特殊侵权行为是什么
法律分析: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
法律主观:特殊侵权行为是指针对某些侵权类型,法律对其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予以特别规定的侵权行为,这些规定有别于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法律中特殊侵权行为包括: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因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以及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等行为。
特殊侵权规则
1、法律主观:特殊侵权行为是指针对某些侵权类型,法律对其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予以特别规定的侵权行为,这些规定有别于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2、法律主观:特殊侵权责任指实行过错推定和无过错归责的所有侵权行为,包括: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违规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等。
3、法律主观: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区别有: 归责原则不同,一般侵权适用过错原则,而特殊侵权适用无过错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 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同,一般侵权由受害人举证,而特殊侵权由侵权人举证。
4、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 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按侵害对象分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5、特殊 侵权责任 不适用民法关于民事责任构成的一般规则,其责任构成无须具备侵权责任的全部要件;在归责原则上,通常适用无 过错责任原则 ;其责任也不限于由行为人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