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民法典关于拆迁的法律规定

到底哪个部门才有权作出房屋征收的决定?依然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房屋征收的情形,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主管部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机关组织的实施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