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局书记和北京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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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司法局很难进吗
难。参加公务员考试通过后可以进司法局在整个政府系统算是可以了,工资,福利待遇,人事提拔基本上是政府里一般的单位之一但是各单位福利待遇差别不大了,大家都一般般,所以司法局也不算是很差的单位了。
北京市司法局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司法局(简称市司法局)。北京市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司法局设14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机关政法专项编制234名。
2018年11月,将北京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北京市司法局,作为北京市政府组成部门。
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北京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司法局是北京市政府组成部门,由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后组建而成。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指导、监督本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研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四)监督管理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
(五)指导、监督本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等工作。
(六)组织本市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
(七)负责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十)负责本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指导警务督察和业务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有几个司法局的局长
答:目前北京市有11个司法局,其局长分别是:
1、西城司法局:马英辉
2、朝阳司法局:马玉强
3、丰台司法局:林宇
4、石景山司法局:李建华
5、海淀司法局:秦中兴
6、东城司法局:张立武
7、大兴司法局:黄永安
8、顺义司法局:王春兴
9、昌平司法局:李文荣
10、密云司法局:张淑芹
11、平谷司法局:王玉军
东城区司法局工作怎样
东城区司法局工作好。
1、东城区司法局工资待遇好,交五险一金,提供年休假。
2、东城区司法局环境优美,提供年度体检,以及免费的午餐。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是什么级别单位
副局级单位,隶属于北京市司法局。
历史渊源:
北京市公安局第五处(正处级)
北京市劳改局(正局级)
后北京市劳改局撤销,分成北京市监狱局及北京市劳教工作管理局,是俩个副局级单位,从属于北京市司法局。
另:北京市监狱局清河分局(天津茶淀)随属北京市监狱局,但为照顾广大干警远离北京,也是副局级单位。
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司法局(简称市司法局)。北京市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司法局设14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机关政法专项编制234名。
北京市司法局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通报,2015年北京市累计特赦罪犯140名,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帮教。
2018年11月,将北京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1、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工作的职责。
(二)转变的职责。
1、加强监督管理本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2、强化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为中央在京单位服务的职责。
3、将本市“148”法律援助专线的事务性工作,交给有关事业单位承担。
2、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指导、监督本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研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四)监督管理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
(五)指导、监督本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等工作。
(六)组织本市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
(七)负责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十)负责本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指导警务督察和业务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北京市司法局